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步加强学生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营造良好学风,增强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学校及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要正确处理专业学习与考研、就业、课外实践的关系,任何年级的学生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确有重要事情或生病,需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请假制度执行。
二、无故旷课(上课迟到(10分钟内)、早退(10分钟内)二次计旷课一节)一节根据《邵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扣除综测分,上课中途迟到、早退进行同样的违纪处分。
三、累计旷课超过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上报学院与教务处,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
四、各班由副班长负责各班每天的考勤,并且每天要将任课教师签字的课堂考勤表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五、各班负责考勤的同学要切实履行考勤职责,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履行职责的,每周扣除班长、团支部书记及考勤干部综测分0.1分,经常不履行职责的将免除班干部职务;每月对班级出勤率高(大一100%以上,其他年级90%以上)的前3名优秀班级的考勤学生干部与班长、团支书,每周加0.1分;对年度出勤率前8名的优秀班级(各年级前2名),在年度评优与组织发展中,进行适当倾斜。
六、每周由学习部不定期对所有班级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且要有图片纪录、检查班级学生签字,并在检查当天向所管理年级辅导员汇报,自律督查委员办公室、学生会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并由学习部负责每周、每月的考勤情况统计汇总、通报工作;抽查班级采取随机形式,不得事先通知相关班级,违者将扣相关人员综测分0.2分/次。
七、学生干部(含班、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如有违纪现象,加倍扣分;一学年度内累计旷课6节或事假12节以上的,不能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无故旷课2节或事假6节以上的,不能进行组织发展,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正式党员将旷课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各学生支部每学期必需开展一次有关遵守课堂教学秩序与学生纪律的民主生活会,并有详细的记录。
八、任何个人不得威胁、辱骂考勤学生干部,不得以任何非正常借口找学生干部进行更改,违者加倍扣分。如果发现学生干部失职、渎职,将被认定不合格,并免除职务。
九、学生课堂考勤情况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一学年度内累计旷课10节或事假24节以上的,不能参评奖学金,原则上不得进行助学金评定。
十、未尽事宜,由学工办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