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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6-05-13

2026届毕业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确保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就业工作要求公布如下:

一、“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三不得”即: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通道,如发现存在违反“四不准”“三不得”工作要求或其它就业统计造假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可通过举报方式向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反映。现将联系人、联系地址、服务热线、投诉电话、反馈邮箱公布如下:

联系人:范湘娟,尹陆军,阮鹏,彭鹏;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七里坪校区二办公楼三楼;

服务热线:0739-5431791

违反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投诉电话:0739-5432591,5431791

投诉反馈邮箱:syxyzsjyc@163.com

邵阳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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